专业介绍
一、本科专业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服装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能从事服装创新设计、产品开发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设计、服装结构与工艺、纺织材料、服饰色彩设计、服饰图案设计、服装绘画表现技法、服装效果电脑设计、服装CAD应用、成衣生产管理、服饰文化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公司、服装教育等行业。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和教学、服装新闻媒体宣传等工作。
二、专科专业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良好的创意表现及艺术修养, 能够胜任形象设计师、化妆师、高级美容师、美容导师、美容业营销主管、职业经理人等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基础、化妆造型技术、美发造型技术、实用美容技术、服饰设计、整体人物形象设计、艺术摄影、化妆品学、营销与管理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影视媒体机构、形象设计公司、美容机构、美容美发学校等行业,从事人物造型设计、美容化妆、化妆品营销、美容行业管理等工作。
师范学院简介
师范学院是辽东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二级学院,下设中文系、数学系、教育系和音乐系。有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等四个本科专业和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文秘等三个专科专业。现有本、专科在校生1600多名。在职教师110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38名。本院拥有悠久的办学历史、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办学设备、先进的办学理念。在本院就读的学生不但享受省、国家的奖、助学金,还格外享受国家关于师范类学生奖学金的待遇。
师范学院音乐系组建于2004年4月。其前身是具有建校60余年历史的丹东师范学校音乐教研室。学校多年来从事普师教育、音乐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工作,并形成了较丰富的办学经验和办学特色,在省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音乐系现有较完整的教学设施:八十余间琴房、六个声乐教室、两个音乐教室、两个舞蹈教室及微格教室。同时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有专任教师24名,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人,讲师17人,助教2人,博士1人,硕士11人。他们正以崭新的教育理念、一流的教学水平,诚挚欢迎八方学子来我系实现人生理想。
专科专业
初等教育(音乐教育)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教育理念,业务素质高、独立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好,从事给类中、小音乐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设有钢琴、声乐、器乐、乐理、基本和声、视唱练耳、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合唱、合唱指挥、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史、作品分析、歌曲作法、舞蹈、音乐欣赏、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等。
就业方向:各地中、小学音乐教师,教育管理部门的管理者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音乐艺术骨干。
招生细则
招生对象
我校2008年拟在辽宁、山东、河北、湖北、湖南、河南、四川7省招收艺术类考生。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无色盲色弱,符合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2、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法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拟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正式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本科专业
艺术设计:120人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100人
专科专业
艺术设计:40人
广告设计与制作:40人
初等教育(音乐教育方向):30人
人物形象设计:30人
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初等教育(音乐教育方向),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在专业课考试合格基础上(取得合格证),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计分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外语单科成绩控制分数线50分,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专业外语单科成绩控制分数线45分,专科专业不限外语小分。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内容
|
省份 |
专业、层次 |
考试科目、分数、时间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山东省 |
艺术设计(本科)、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本科) |
素描满分150分、3小时
速写满分100分、0.5小时
色彩满分150分、3小时 |
潍坊市 |
2008.3.1-2 |
2008.3.3 |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2008.3.4-5 |
2008.3.7 |
|
湖北省 |
武汉市 |
2008.2.21-22 |
2008.2.24 |
|
湖南省 |
长沙市 |
2008.2.27-28 |
2008.2.29 |
附则:
1、辽宁省考生由辽宁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由各市、县(区)招考办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河南省、四川省考生参加本省艺术专业统考。
2、由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学校将于4月10日前向考生发放合格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单独通知。合格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3、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按省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4、学费标准:按省主管部门核准的向考生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南校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北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招生咨询电话: 0415-3789103 3789102
邮编:118001 网址:
www.ldxy.cn e-mail:ldxyzsb@163.com
院校国际标准代码:1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