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网

西安工程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字号: 2008-05-30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①西安考点:

  报名时间: 3月1日-2日

  考试时间:

  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3月3日

  表演专业(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3月4日-5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月4日-6日

  详细地址: 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联系电话: (029)82330087

  ②潍坊考点:

  报名时间: 2月18日-19日       考试时间:2月20日

  详细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联系电话: (0536)8223019

  ③兰州考点:

  报名时间: 2月14日-15日 考试时间:2月16日

  详细地址: 甘肃省兰州铁路第三中学(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联系电话:(0931)46380255

  备注:

  1、1、我校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将从2008年2月15日—3月2日开设表演专业培训班,咨询电话: 029-82330215,13992886272(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我校艺术工程学院常年开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训班,咨询电话(029)82330764、13669194594。

  报名手续

  1.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函购、面购或在考试前在考点面购招生简章及报名登记表;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下载相关资料。

  2.为保证考生填报报名登记表的内容的准确性,考生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的报名信息和专业类别信息,我校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实。

  3.填写标准信封一个:注明邮编、通讯地址及收信人姓名,用于专业成绩单、专业考试合格证邮寄(采取计算机报名方式的考点除外)。

  4.考生2008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

  5.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片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准考证上,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6.报考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者还须交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

  (1)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等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均为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初试内容:

  a.形体测试: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请自备泳装);

  b.自备服装表演走台,模特技巧(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

  c.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生自备音乐磁带、光碟、道具) 。

  复试内容:

  a.规定服装表演走台(女生服装由学校提供,男生由考生自备正装);

  b.口试。 
 
  (3)表演专业(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

  初试内容:

  a.自我介绍及风采展示(时间不超过1分钟);

  b.才艺表演(小品、舞蹈、唱歌、器乐等,时间不超过2分钟);

  c.综合知识考核(当场抽题,对流行时尚、服装服饰、人物形象塑造、文艺知识和身体表现力等方面的即兴考核)。

  复试内容:

  笔试(针对现场播放的影像、图片资料进行答卷)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内容:

  a.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

  b.朗读自备文学作品(时间不超过2分钟)。

  复试内容:

  a.才艺表演(服装、道具、乐器等自备,时间不超过2分钟);

  b.即兴评论(时间不超过3分钟)。

  2.专业考试: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旅费自理。

  3.成绩公布:考生可于2008年4月10日前登录以下网站(http://zsb.xpu.edu.cnhttp://www.xpuzsb.com)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学校将寄发“西安工程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测试目标

  1、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人物造型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对人物形象特征的敏感程度和把握能力;准确把握人物年龄、性格及职业特征。

  (4)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调色熟练,做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统考专业课成绩(生源省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表演专业对外语单科成绩不作具体要求,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考生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a.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X4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X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b.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X4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X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c.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d.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统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陕价费发[2001]36号文件规定,我校2008级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美术学、工业设计、摄影、动画各专业均为9000元/年;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11000元/年;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为8200元/年。
    

分页:上一页 1 2 3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