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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字号: 2008-05-30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200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1、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中法合作办学)

30000/年(沪价费(2004)007号)

2、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专业(中韩合作办学)

25000/年(沪教委财(200334号)

3、艺术设计(游戏软件与艺术造型设计)专业(中韩合作办学)

25000/年(沪教委财(200334号)

4、其他艺术类各专业收费标准

10000/年(沪价行(2000120号)

5、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15000/年(沪价费(200430号和沪教委财(200336号)

6、普通本科专业5000/年(沪价行(2000120号)

7、飞行技术专业6500/年(沪价行(2000120号)

8、高职专科专业7500/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

松江大学园区住宿标准:

1500/年(沪价费(200356号和沪财预(200393号)

仙霞路校区和逸仙路校区住宿标准:

1200/年(沪价费(200356号和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文凭种类:毕业证书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779122862750183

十三、投诉电话

 67791256

十四、网址

 www.sue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各学院或专业设立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的40%,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鼓励学生奋发努力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帮助部分经济暂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面向困难学生特设专项“自强奖学金”和贷学金。并设有国家奖学金。

十六、其他须知

就读地点:

2008年秋季入学的本科新生(中法合作办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仙霞路校区上课)及航空类和轨道交通类的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全部在松江校区就读。

其他各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全部在逸仙路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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