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招生范围 |
| 艺术设计 | 四年 | 本科 | 160 | 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河北、 山西、辽宁、 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安徽、 江西、山东、 浙江、 江苏、 河南、湖北、 湖南、甘肃、 宁夏 |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四年 | 本科 | 35 | |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本科 | 25 |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四年 | 本科 | 30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山西、 江苏、安徽、 山东、 浙江 |
|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 四年 | 本科 | 男8、女17 | 全国 |
注: ①以上专业文科、理科兼收;②学费标准待我校主管部门核准下达后再行公布,2007年为6800元/生×年; ③不在上述专业招生范围的考生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条件
1. 我校各专业招生范围的省、市、自治区内,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2. 若在我校专业考试前,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已经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一考试,考生需参加与报考我校专业相关类别的省统一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
3. 报考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82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下面五(1)中的“专业考试”(谢绝函报)。
2. 除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外的其余专业,我校设有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所设的考点报名考试;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3.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所在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份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的“苏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供);
④三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请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和“专业考试合格证”上);
⑤一个填写本人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的标准信封(信封在报名时提供。若请别人收转,请在信封上写明报考者本人姓名,以免错寄)。
注:具体事宜请关注我校各考点报名须知。
4. 考试费: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专业 150元;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 200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200元。
五、录取
1. 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专业的专业分数线;
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分数线;
单科分数线:除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外,其他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
2. 分省招生计划确定办法: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根据招生范围内各省份的合格考生数,将招生计划名额大体按比例分配到有关省份。
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综合考虑各省份的合格考生数和合格考生的专业名次,将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到有关省份。
具体招生计划名额,将在发放合格通知书时初步告知考生,并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3. 录取办法:
①江苏省外考生
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若考生所在省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在参加与报考我校专业相关类别的省统一专业考试中取得合格)、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且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要求的考生,分省在省级招办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各专业按录取依据,分省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的录取依据如下: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合成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②江苏省考生: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参加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录取规定。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录取办法与省外考生相同。
六、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21
电话:(0512) 67507941 67507943
网址:http://www.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