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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09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字号: 2009-02-12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与方式:

  考生一律在各考点考试前两到三天内面报;

  2. 报名手续:本人持 3 张近期免冠 1 寸照片、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3. 详细填写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号暂不需填)。

  4. 报名考试费: 150 元(含全部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序号

省份及考点所在地

院校

联系人

专业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备注

01

河南郑州

郑州第二十四中学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 109 号

葛老师

0371-67637931

2 月 19 日

2 月 17 、 18 日

不接受外省考生到本考点考试

02

山东青岛

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 19 号

朱老师

0532-85786212

2 月 17 日

2 月 15 、 16 日

03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4 号

招生办

022-23504845

3 月 1 日

2 月 26 、 27 、 28 日

04

湖北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长青五路

027-85620977

2 月 23 日

2 月 20 、 21 日

05

江苏无锡

无锡市湖滨中学

无锡市建业路 17 号

杨老师

0510-82810954

2 月 22 日

2 月 20 、 21 日

江苏省考生必须在此考点参加测试

06

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 12 号

郑老师

0311-85333630

2 月 26 日

2 月 23 、 24 日

不接受外省考生到本考点考试,河北省考生必须在此考点参加测试

07

安徽合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 8 号

曹老师

0551-3876277

2 月 18 日

2 月 16 、 17 日

08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331 号

陈老师

0451-86655180

2 月 20 日

2 月 18 、 19 日


  ★考试安排

  1. 专业考试

专业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

分数

考试时间

备注

绘画

中国画

素描、速写

250 + 200

150 分钟+ 60 分钟

考前公布考试日程;考生食宿、旅费自理,画具(包括四开小画板)自备。发现各类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色彩(水粉、水彩)、书法

150+150

140+40 分钟

艺术设计

环境形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素描、速写

300 + 150

170 分钟+ 40 分钟

色彩(水粉、水彩)

300

180 分钟


  2. 文化课考试

  我校于 2009 年 4 月 10 日前向专业课合格考生寄发文化考试通知;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 外语限报考英语 ) 。

  专业考试名次、分数,考生可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nankai.edu.cn )查询,学校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录取

  1. 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此外,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英语单科成绩分数线:绘画专业为 65 分,艺术设计专业为 70 分。如个别省份英语满分不为 150 分,则按照比例折算。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专业考试的,必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和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均合格者,方能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3. 文化分数未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未达到我校英语分数单科成绩要求,或省统考专业成绩不合格,或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4. 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南开大学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占录取分数的 60% 、文化课成绩(数学成绩计入总分,附加分数不计入总分)占录取分数的 40% 计算综合分数;综合分数为最终录取分数。

  5. 考生可在不同考点报考绘画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如果两个专业成绩均达到我校专业成绩合格线,则均会收到我校文化考试通知。考生也可在不同考点报考我校同一专业、多次考试,我校最终按考生专业成绩高的考试结果,决定发放专业合格证书。

  6. 政治思想品德与体检:按户口所在地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

  1 、学费与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报请天津市批准,我校绘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年 1 万元,住宿费另收。对成绩优秀或生活有实际困难者,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2 、复查

  新生报到、正式入学前,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院系组织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录取条件及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3 、毕业就业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人由原选送单位分配。

  ★ 2008 年录取情况:

绘画专业 2008 年录取成绩一览

省份

专业最低分

文化最低分

综合最低分

录取人数

天津

605.3

371

511.58

2

河北

571.5

373

492.1

2

山西

661.5

452

577.7

1

安徽

601.6

459

544.56

1

山东

555.4

327

503.24

3

河南

642.8

421

554.08

1

湖北

561.4

448

516.04

1

艺术设计专业 2008 年录取成绩一览

省份

专业最低分

文化最低分

综合最低分

录取人数

天津

647.4

377

540.14

2

河北

504.3

382

492.98

12

山西

651.3

379

542.38

1

辽宁

614.4

387

523.44

1

黑龙江

548.1

355

481.84

4

江苏

511.5

286

503.26

2

安徽

528.6

387

484.92

5

山东

574.2

357

510.64

13

河南

517.5

330

442.5

3

湖南

560.7

561

560.82

2


  ★咨询联系方式

  ●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4 号

  ● 电话: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2-23504845 ;绘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办公室 ( 范孙楼 314 室 )022-23501368

  ● 网址: www.nankai.edu.cn

  ● 邮箱: zhshb@nankai.edu.cn ; songzhenghong@nankai.edu.cn

  ● 邮编: 3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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