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生效,使届全国人大6月29日通过的这部法律提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调整。同时,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将面临颠覆性挑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乃至用人单位的全面经营管理势必受到影响。  
  在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行业,目前还存在相当程度上的用工不规范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构建和谐的用工环境,是摆在很多服装企业面前的一个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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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目 录
2、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4、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5、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第五章特别规定
7、第一节集体合同
8、第二节劳务派遣
9、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10、第六章监督检查
11、第七章法律责任
12、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关键词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最长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签订的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约金。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或与单位签订过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劳动者辞职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新《劳动合同法》:为了纺织业的效率与公平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将调整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在形成劳动关系和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法律将赋予劳动者更多的权利。并将对现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企业盈利模式、未来战略、用工模式等带来全方位的影响。
  这从表面上看,企业可能将面临比较严峻的考验,但从更深层次分析,《劳动合同法》在赋予劳动者更多权益的同时又显然有利于员工与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一个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久了必然产生归属感、亲切感,有利于激发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劳动合同法:应对还是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对中小家纺企业规范化特别是在员工待遇和员工福利等方面规范化洗牌的推进,必然从宏观上促进民族家纺企业的发展。”许多家纺企业负责人一致认为,他们更加懂得未雨绸缪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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